外傭保險常見問題(FAQ)
一、基本責任與強制性問題
1. 僱主是否必須為外傭購買保險?不買會有什麼後果?
根據《僱員補償條例》,為外傭購買符合規定的保險是法律強制要求,外傭與香港其他僱員享有同等保障權益。若僱主未遵守,最高可被罰款港幣 10 萬元及監禁 2 年。此外,標準僱傭合約亦明確訂明,僱主須全權負責安排保險並支付所有費用,不得將任何保險開支轉嫁給外傭。
2. 外傭在哪些情況下,僱主有責任提供免費醫療?
原則上,只要外傭身處香港,不論受傷或患病是否與工作相關(除非外傭在非工作性質的離港旅遊期間受傷),僱主均有責任提供免費醫療,包括診金、住院費用及必要的緊急牙科治療。例如:外傭在休息日自行外出購物時意外跌倒,或與僱主家人在港遠足時受傷,僱主仍須安排免費治療。但具體是否屬保險承保範圍,建議進一步諮詢勞工處及所屬保險公司。
3. 若外傭墊付了醫療費用,僱主需要處理嗎?
需要。根據規定,若外傭自行支付了符合保障範圍的醫療費用,僱主必須為其報銷全部費用,不得拒絕或扣除部分金額。
二、外傭保險計劃種類與保障範圍
1. 基本家傭保險計劃包含哪些保障?
基本計劃主要符合《僱員補償條例》的最低要求,具體範圍按保險公司而定,核心保障包括:外傭在受聘過程中因意外受傷(如打掃時滑倒、搬重物扭傷)或感染職業病導致的人身傷害(包括死亡);相關的醫療費用、喪失工作能力補償及死亡 / 喪葬賠償。注意:基本計劃未必涵蓋非工作相關的醫療開支(如普通感冒、自發性疾病),建議仔細閱讀保單條款。
2. 全面型家傭保險計劃比基本計劃多哪些保障?
全面型計劃覆蓋範圍更廣,可幫僱主規避長達 2 年僱傭合約中的潛在高額開支,常見福利包括:延伸醫療保障:如門診、常見疾病治療、慢性病管理等;人身意外傷害保險:無論是否與工作相關的意外(如交通意外);離職回國費用:若外傭因傷病無法繼續任職,承保其返回原居地的交通費;貸款保護:若外傭因意外身故 / 永久傷殘,償還其在港相關貸款;部分計劃還包含第三者責任保障(如外傭意外損毀他人財物)。
3. 購買外傭保險後,外傭要求查看保單文件,僱主需要提供嗎?
需要。若外傭以書面形式要求獲取保單內容、保障範圍或相關文件,僱主有法律義務及時提供,不得拒絕或拖延。
三、病假、疾病津貼與保險的關係
1. 外傭的有薪病假天數如何計算?可以累積嗎?
受聘第一年:每月可享 2 天有薪病假;第二年起:每月可享 4 天有薪病假;有薪病假日數可累積,但任何時間累積總數不得超過 120 天。
2. 外傭請病假時,僱主何時需要支付疾病津貼?津貼金額如何計算?
僅當外傭連續休假不少於 4 天,且已累積足夠有薪病假日數,並能提供有效的醫生病假證明(病假紙)時,僱主才須支付疾病津貼。津貼金額為外傭平均日工資的 4/5(平均日工資 = 每月薪金 ÷ 26 天)。注意:病假期間不得要求外傭繼續工作,否則可能違反勞工法例。
3. 外傭的病假醫療費用,是否由保險全額承保?
需視保險計劃而定:若屬基本計劃:僅承保與工作相關的病假醫療費(如因職業傷病休假);若屬全面計劃:通常承保所有符合醫療必要性的病假費用(包括普通疾病、非工作意外),但需留意保單中的免賠額或保障上限。
四、工傷處理與保險索償
1. 外傭發生工傷後,僱主需要在多久內向勞工處呈報?
一般工傷(不論是否導致缺勤):須在事故發生後 14 天內通知勞工處;若工傷導致外傭死亡:須在事故發生後 7 天內呈報。即使外傭僅缺勤 2 天(如輕微擦傷住院),仍須按規定呈報,不可省略。
2. 外傭工傷後是否需要進行醫療檢查?
取決於傷勢嚴重程度及缺勤天數:若缺勤不超過 7 天,且未導致永久喪失工作能力:無須強制醫療檢查(但仍需保存病假證明及呈報工傷);若缺勤超過 7 天,或可能導致永久傷殘:醫生通常會建議進行詳細醫療檢查,並出具報告確定「喪失工作能力百分比」,作為計算補償金的依據(補償金金額按《僱員補償條例》計算)。
3. 工傷補償金是由僱主支付,還是保險公司支付?
若已購買符合規定的外傭保險,工傷補償金(包括醫療費、喪失工作能力補償、死亡賠償等)通常由保險公司按保單範圍直接支付;若未購保或超出保險額度,則須由僱主全額承擔。
五、其他實用問題
1. 建議何時為外傭安排購買保險?
理想時間為僱傭合約即將生效前約 2 星期,確保保險在合約開始當日已生效,避免出現「保障真空期」(如外傭抵港後、保險未生效前發生意外)。
2. 為何建議在僱傭 / 續約前為外傭安排體檢?
除了履行法律責任,外傭與家庭成員(尤其抵抗力較低的兒童、長者)接觸密切,體檢可提前排查傳染病(如肺結核、肝炎)或潛在健康問題,降低家庭健康風險。
3. 若外傭因傷病無法工作,僱主能否終止僱傭合約?
除非醫生出具證明,確認外傭「完全不適合繼續擔任家務工作」,否則不得以「外傭患病 / 受傷」為理由終止合約,否則可能構成違約,需承擔法律責任(如支付額外補償)。


